工作職責
1. 獨立完成投資案評估流程,包括案源開發、盡職調查評估與執行。
2.獨立完成投資後項目管理,有效提出被投資公司之營運改善並完成項目退出。
3.完成其他投資工作事項。
理想人選
1,需要找五年以上私募股權基金、投資銀行/財務顧問、創投或大型企業M&A部門實戰經驗
2.且主導過三件以上直接投資案件經驗,至少有一件是跨國投資,主導內容包括盡職調查、財務建模/編制財務三表,條件協商與投資決策溝通經驗。(希望投前經驗比較豐富的)
3.加分條件是具備能以英文完成跨國投資案完整流程&獨立審閱英文合約者尤佳。